審稿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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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刊之審稿制度,包括初審、外審兩個階段。
(一)第一階段:由本刊總編輯進行初審
- 1. 本刊就來稿作初步形式篩選,確認投稿者是否完整提供投稿者基本資料、投稿文章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本刊徵稿辦法所公告之要求。
- 2. 本刊就來稿作內容記要,確認體例是否符合論文寫作格式,文章內容是否符合主題並具學術研究價值。
- 3. 不符合本刊性質、形式要件、嚴謹程度者,由本刊討論確定後,逕予退稿。
(二)第二階段:將初審合格之稿件,以匿名方式送相關領域之專業學者進行外部審查。審查流程如下
- 1.經初審通過之文章,另聘請兩位評審人匿名審查。
- 2.外審意見分
(1) 審查通過採用;(2) 建議修改後採用:修正後不必經原審稿者看過即可採用;修正後需經原審稿者複審通過後方可採用;(3)審查不通過不予採用。
二、文稿修正與刊登
(一)經本刊接受刊登之文稿,作者須於期限內根據本刊之意見修改完畢並回覆本刊,否則恕難如期刊登。
(二)來稿經同意刊登,作者須簽署「授權同意書」,凡未完成者,恕不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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